佛教所称之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。谓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对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尘,而生见、闻、嗅、味、觉、知六种认识作用。“六识”为大、小乘之共说,而位于大乘八识中之前六识,故亦称“ 前六识 ”。
明 破悭道人 《一文钱》第六出:“内六尘,外六根,中六识,去缚解粘,立登般若。” 清 龚自珍 《最录列子》:“ 列子 知西方有圣人矣,其曰:‘以耳视,以目听。’曰:‘视听不以耳目。’於圣人六根互用之法,六识之相,庶近似之,皆非 庄周 所知者。”参阅《成唯识论》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