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制,一省的地丁银不够支用,朝廷可使别省拨款协助,此项协助经费的解送称“协解”。
《清会典·户部七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凡动款有坐支,有给领,有协解,有估拨,皆按其实而销焉。”
犹和解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辛亥革命与列强态度》:“﹝ 英 俄 两国﹞谓彼等对於 中国 问题,当俟在华关係列强彼此协解,方才进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