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五礼(吉、凶、军、宾、嘉)之一。指饮食、婚冠、宾射、飨燕、脤膰、贺庆等礼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嘉礼,亲万民:以饮食之礼,亲宗族兄弟;以昬冠之礼,亲成男女;以宾射之礼,亲故旧朋友;以饗燕之礼,亲四方之宾客;以脤膰之礼,亲兄弟之国;以贺庆之礼,亲异姓之国。” 郑玄 注:“嘉,善也。所以因人心所善者而为之制。嘉礼之别有六。”《宋史·礼志十三》:“旧史以饮食、婚冠、宾射、饗宴、脤膰、庆贺之礼为嘉礼。”
后世亦专指婚礼。
唐 薛用弱 《集异记·裴越客》:“先是 镐 之在京,以次女 德容 ,与僕射 裴冕 第三子前 蓝田 尉 越客 结婚焉。已剋迎日,而 镐 左迁,遂改期来岁之春季。其年 越客 则速装南迈,以毕嘉礼。”《资治通鉴·后唐明宗天成三年》“庚寅,皇子 从厚 纳 孔循 女为妃, 循 因之得之 大梁 ” 元 胡三省 注:“有职守者不得擅离职守,今 循 因嘉礼得至行在所。” 清 王韬 《淞隐漫录·萧补烟》:“此女为寒族所生,与老夫具有瓜葛,既蒙君爱,今夕当为君成嘉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