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再朞 ”。指服丧两年。期,一周年。旧时父母之丧为三年,但到第二个忌日即除去丧服,故称。
《礼记·丧服小记》:“再期之丧,三年也。”《礼记·三年问》:“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……然则何以三年也?曰:加隆焉尔也。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” 郑玄 注:“言於父母加隆其恩,使倍期也。”
两周年。
金 雷渊 《爱诗李道人若愚崧阳归隐图》诗:“我家 崧 前凡再朞,诗僧骚客相追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