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court disaster] 自招祸患
陈寅曰:昔吾主 范氏,今子主 赵氏,又有纳焉,以杨楯贾祸,弗可为也己。--《左传.定公六年》
招致灾祸。
《左传·定公六年》:“以杨楯贾祸,弗可为也已。” 宋 范仲淹 《稼穑惟宝赋》:“徒闻贾祸之辱,莫见作甘之德。” 洪深 《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》第二章三:“作家们抹杀了社会而单谈性格,恐怕因为是谈社会可贾祸而谈性格没有危险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