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
宋 始置,寓提举、检点之意。掌司法、刑狱及河渠等事。 金 近侍局置提点。 明 光禄寺尚饮局有提点大使之职。 清 废。 宋 苏辙 《龙川别志》卷下:“既而 许公 自 滨 罢,擢提点两 浙 刑狱。”《金史·章宗纪四》:“甲寅,以提点尚衣局 完颜燮 为 夏国 生日使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一回:“次日早膳以后,真人、道众并提点、执事人等,请太尉游山。”参阅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。
提醒指点。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回:“教导呢,我是不敢説;不过处处都想提点你,好等你知道些世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