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贼的凭借。
唐 元结 《辩惑上》:“岂有冠冕轩车、佩符持节取先王典礼以为盗具,将天下法令而为盗资乎!”《明史·杨鹤传》:“宣詔赦之,畀以官,处其众四千餘人於 寧塞 ,使守备 吴弘器 护焉。 文焕 闻之,嘆曰:‘ 寧塞 之役,贼畏我而逃,今者贼伪降, 杨公 信之,借名城为盗资。’” 清 王夫之 《读通鉴论·汉高帝》:“祸切剥牀,而求民不已,以自保其私,垂至其亡而为盗资,夫亦何乐有此哉!”
盗寇的资财。
《新唐书·薛讷传》:“﹝ 杜宾客 ﹞议‘方暑,士负戈赢粮深讨,虑恐无功’, 姚元崇 亦持不可, 訥 独曰:‘夏草荐茂,羔犊方息,不费馈饟,因盗资,振国威灵,不可失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