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女伎 ”。女乐,歌妓。
《晋书·王敦传》:“时 王愷 、 石崇 以豪侈相尚, 愷 尝置酒, 敦 与 导 俱在坐,有女伎吹笛小失声韵, 愷 便敺杀之。”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“ 王丞相 作女伎,施设床席, 蔡公 先在坐,不説而去。”《魏书·高阳王雍传》:“ 灵太后 许赐其女妓,未及送之, 雍 遣其阉竪 丁鹅 自至宫内,料简四口,冒以还第。” 唐 韩愈 《顺宗实录二》:“癸酉,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。” 清 王晫 《快说续记》卷二:“达官家多畜女伎。”
即 女歧 ,传说中的神女。
南朝 梁 江淹 《遂古篇》:“ 女妓 九子,为氏先兮。”参见“ 女歧 ”。